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实施“旅游发展”战略,湄潭县人民政府决定将湄潭县田家沟现代观光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采用垫资建设—移交后分期支付工程款模式进行建设,特制定本招商方案。
一、项目概况
湄潭县田家沟现代观光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位于花灯戏“十谢共产党”发祥地------湄潭县兴隆镇田家沟核心区,规划用地面积约1380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体、生态旅游观光道、花卉栽植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建设方案以工程施工方或投资方提供并经招商人认可的设计为准)。项目总投资约2000万元(最终以湄潭县审计局审定的金额为准);工期为4个月(2015年4月底完工)。
二、招商政策
(一)工程造价:执行《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含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分项目),材料价按当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结合项目当地市场价计入。信息价没有或价格双方有争议的和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涉及的主材(指钢材、沥青、水泥、砂石等)市场价波动大于或小于5%时,由业主方、投资方、监理、审计、财政等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调查、询价确认,但最高价不得超过发生变更当期《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公布单价。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按黔建通〔2011〕564号文件进行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本项目工程款按两年三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方使用60日内支付50%(若在60日内未出具审计结果,则先按合同价结合实际完成量为基数支付50%,剩余部分在第二次支付时据实调整金额);第二次支付时间: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方使用满1年时再支付30%;第三次支付时间: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方使用满2年时再支付余下的20%。
(三)工程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工程履约保证金为400万元。由投资方分两次交纳给业主方,第一次在报名时交纳谈判保证金100万元,第二次在招商谈判成功、签订框架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余下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土建工程完成时一次性退还200万元,余下200万元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民工工资保证金:在项目动工前按总造价的10%收取,根据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后适时无息退还。
(五)本项目的各种税费必须在湄潭缴纳。
三、竞争机制
(一)该项目只有一个投资人报名时,按照本招商政策进行商务谈判。
(二)该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人报名时,按下列办法决定项目投资人:
1、采取竞争性承诺评分办法,总得分最高者确定为第一投资人,以此类推;若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资人得分相同时,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投资人。
2、具体评分标准,以投资人承诺条件分别计分。其中工期要求、质量保证、安全责任、工程履约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为投资人无条件承诺,不计分。
(1)工程款支付时间承诺得分
投资人承诺该项目竣工验收后,在执行本招商方案“第二项第(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的基础上,每期工程款均整体延期12个月支付的计20分,每期工程款均整体延期9个月计15分,每期工程款均整体延期6个月计10分,每期工程款均整体延期3个月计5分,每期工程款均不延期的计0分。
(2)工程款结算标准承诺得分
投资人承诺本项目工程款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标准执行,并经湄潭县审计局审定金额支付工程款的计50分。在此基础上,总工程款每下浮1个百分点加1分(即按湄潭县审计局审定金额的99%支付总工程款)。下浮限额最高不得超过20%,超过20%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优先原则
如投资人以全额投资建设经营管理,或与招商人以PPP模式实施该项目,且投资总额达10000万元以上的,招商人有优先选择权,具体投资建设事宜另行商议。
五、退出机制
(一)未按框架协议约定按时足额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投资人中标资格,由业主另行选择投资人。
(二)投资人中标后,业主发现投资人对项目进行转包的,由业主对投资人处以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金,并取消投资人建设该项目的资格,由业主另行选择投资人。
(三)在工程建设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关系并有权重新选择投资人。对投资人已建设的合格工程部分,按湄潭县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80%结算,此价款待3年后支付,且不计算投资回报率,也不计资金占用费。
1、不按规划设计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建设工程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等级的,经业主或监理方提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有能达合格等级的。
2、因投资人原因,工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序时进度,经业主催促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六、报名要求
(一)招商人为:湄潭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招商谈判达成协议后由湄潭县人民政府为业主方与投资方签订项目垫资建设—移交后分期支付工程款框架协议,并由湄潭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为业主与投资方签订相关合同。
(二)报名条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施工企业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或园林绿化总承包三级资质。报名时需交纳谈判保证金100万元,谈判成功后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谈判未成功的3日内无息全额退还。
(三)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1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休)。
(四)报名地点:湄潭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
(五)联系人:叶大祥,联系电话: 13985665799。
湄潭县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
2015年1月6日